湖北法院:原北京人和球员陈某19年受贿130万,判刑1年半罚款20万
2025-11-15 21:31:52 来源:英超直播吧【www.yingchaozhibo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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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直播吧11月15日讯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原北京人和球员陈某,在2019年先后受贿1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款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判决书内容:
被告人陈某,男,198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原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球员,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于2023年9月24日被崇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5年2月17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9年7月至9月,原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球员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多场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为河北华某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武汉卓某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赢得比赛提供帮助。2019年7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先后收受华某俱乐部、卓某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30万元。
2023年9月22日,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已掌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事实,退缴赃款人民币1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9月,原北京某某有限公司球员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多场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为河北华某幸福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武汉卓某职业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赢得比赛提供帮助。2019年7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先后收受华某俱乐部、卓某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30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7月,被告人陈某通过中间人吴某博的介绍,接受卓某俱乐部的请托,在2019年7月13日中超联赛北京人和俱乐部对阵卓某俱乐部的比赛中消极比赛,后卓某俱乐部赢得比赛。2019年7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吴某博收受卓某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
2.2019年8月,被告人陈某接受时任华某俱乐部主教练谢某的请托,在2019年8月14日中超联赛北京人和俱乐部对阵华某俱乐部的比赛中消极比赛,后华某俱乐部赢得比赛。2019年9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收受华某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70万元。
3.2019年9月,被告人陈某按照吴某博的要求,向时任华某俱乐部主教练谢某提出愿意联系天津泰达俱乐部球员刘某消极比赛,帮助华某俱乐部在2019年9月21日中超联赛对阵天津泰达俱乐部比赛中赢得比赛,后华某俱乐部赢得比赛。2019年9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吴某博收受华某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2023年9月22日,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已掌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事实,退缴赃款人民币130万元。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二、对在案扣押的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一百三十万元依法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指定管辖决定书、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书证证明:本案立案、指定管辖及被告人陈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2.到案经过证明:陈某经电话通知自动到崇阳县公安局投案。
3.扣押决定书、一般缴款单证明:崇阳县公安局暂扣陈某主动上缴的人民币130万元。
4.户籍信息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陈某无违法犯罪记录。
5.2019中超联赛比赛报告、球员信息、任职情况说明、工商资料等证明:2019年7月13日北京人和俱乐部对阵武汉卓某俱乐部,比分0:2;2019年8月14日北京人和俱乐部对战华某幸福俱乐部,比分1:2;2019年9月21日华某幸福俱乐部对战天津泰达俱乐部,比分2:1。
6.资金来源图、银行交易记录等书证证明:2019年7月26日、8月7日,吴某博分别向陈某的姐姐陈某斯转账30万、20万人民币,共计50万元。2020年10月6日、11月5日吴某博通过杨某霞、杨某海账户分别转账给陈某斯21万、49万元。陈某平安银行收到杨某霞转账10万元。
7.证人李某甲的证言证明:2019年7月13日武汉卓某客场对阵北京人和,赛前董事长田某东要其安排忻峰去找人收买北京人和的球员踢假球帮忙赢球,忻峰回复说可以收买北京人和的陈某和万某良,对方要300余万元好处费,其向田某东汇报该情况,最后武汉卓某取胜。
8.证人忻峰的证言证明:武汉卓某对阵北京人和赛前李某甲喊其和郑某商量比赛事宜,李某甲让其去买通北京人和的球员,随后其打电话联系陈某吉,不久陈某吉回复说他联系好了北京人和的万某良、罗某、陈某,让他们在比赛时放水,对方要价350万,其和郑某约定在向李某甲汇报时多报40万元好处费,多报的二人平分。最后武汉卓某取胜。北京人和那场实际350万,虚报的390万元,其给了北京人和350万的假球费用。
9.证人田某东的证言证明:2019年中超联赛中,武汉卓某俱乐部有3场比赛收买了对方踢假球,分别是天津天海、深圳佳兆业和北京人和。当时田某东是董事长,李某甲向他提出踢假球赢得比赛完成保级任务,李某乙默认,之后李某甲安排忻峰收买球员。三场球的假球费用共计940万元给忻峰。
证人郑某、李某乙的证言印证了证人田某东所证相关情节。
10.证人陈某吉的证言证明:2019年7月13日,武汉卓某对战北京人和,赛前忻峰联系陈某吉搞定这场比赛守门员,去想办法,陈某吉联系了吴某博,吴某博要其联系张某,后张某联系了后卫陈某,虚报了万某良等人,并约定了350万元的费用。武汉卓某获胜后,忻峰分两次给了陈某吉3**万元现金,其中,分给陈某50万元。
证人吴某博、张某的证言印证了证人陈某吉所证相关情节。
11.证人潘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卓某俱乐部取现一共7笔,金额185万。2019年6月24日,根据田某东的指示其让张某霞从卓体对公账户向某乙公司支付300万元工程款,同年7月8日,其按田某东指示安排张某霞又向某乙公司支付了440万元工程款,具体用途不清楚。
证人张某霞、冯某的证言印证了证人潘某所证相关情节。
12.证人谢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8月14日北京人和俱乐部对阵华某俱乐部,赛前其按李某丙的要求联系陈某,要陈某在比赛时放一放,事后会给他一笔费用,同时让他再找两个队友,承诺70万元每人的好处费,陈某答应。后陈某说找了刘某洋和罗某。后华某幸福获胜,9月,李某丙给了其70万,其将70万给了陈某。2019年9月21日华某幸福对阵天津泰达,其找了天津泰达球员白某峰,还通过陈某找了刘某,让他们配合华某幸福放水踢假球。赛后李某丙安排何某送给其100万元,其给了白某峰35万,11月底李某丙给了其230万元现金,其将130万给了陈某,其中包含刘某的60万元。
13.证人孟某的证言证明:与北京人和俱乐部比赛前,谢某提出他可以找球员踢假球,他向其汇报找了个姓陈的球员,另外还让他联系两名队友踢假球,条件是80万每人。最终,华某幸福2:1战胜北京人和。华某幸福对阵天津泰达比赛前,其让李某丙、谢某公关俱乐部及球员,谢某说他认识天津泰达球员白某峰,其让他去落实,需要用钱可以直接跟李某丙汇报。后李某丙告诉其已全部安排妥当。踢假球费用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与某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假合同套取出来的钱,二是李某丙作为总经理有备用金的额度。
14.证人李某丙的证言证明:与北京人和比赛前,孟某找其和谢某商量比赛一事,谢某说北京人和的陈某是他以前带过的球员,可以做工作,后来谢某反馈说他已经跟陈某谈好了,陈某答应还找两个球员,条件是80万每人。其让谢某跟孟某汇报钱的事,孟某让其按以前套现的办法将这场比赛要的公关费套出来,赛后,其让姬某取70万现金交给了谢某。2019年11月底,其又叫姬某将剩下的230万元取出来给了谢某,2019年9月底,其安排何某从廊坊给谢某带了100万元现金,总计给了谢某400万元,有240万元是北京人和的假球费用,另外160万元是支付天津泰达那场假球费用的尾款。对阵天津泰达赛前,谢某提出可以公关球员白某峰,其安排他去对接,后来他反馈说白某峰答应在比赛中放水,且还找了另外一个球员,不记得名字,谢某报的假球费用是160万元。
15.证人吴某博的证言证明:2019年8月14日北京人和对阵华某幸福,赛前陈某说谢某找他在比赛时放水,开价70万人民币,还让其联系其他队友,其让陈某回复谢某还找了刘某洋和罗某,实际并没有找他们。2019年9月,陈某找谢某拿70万。华某幸福对阵天津泰达,赛前其让陈某联系谢某可以联系刘某踢假球,赛后,谢某觉得刘某表现不行只给60万。60万中其给了陈某10万。2019年11月底陈某跟其说谢某给了他130万。其安排郭某旦去拿后放在自己家了。谢某对罗某表现不满意,没有支付罗某的费用,只支付了陈某和刘某洋的共计140万元,多出来的60万元是支付天津泰达那场给刘某的费用。这200万元中,2019年其安排杨某海向陈某姐姐陈某斯卡上转账49万元,2020年其用杨某霞的账户向陈某斯转账21万元。
证人陈某斯、郭某旦、杨某霞、杨某海的证言印证了证人吴某博所证相关情节。
16.证人白某峰的证言证明:赛前谢某让其在比赛中配合华某幸福踢假球,我答应谢某会尽力而为,赛后谢某给了其35万元费用。
17.湖北某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证明:华某幸福足球俱乐部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21日比赛,与陈某相关踢假球资金合计80万元。资金来源:华某幸福集团子公司大厂华某幸福0311户及华某幸福俱乐部8123户、1095户,2019年期间以工程款名义转入姬某控制的河北某某公司7386户9393.234624万元后取现的资金。
18.被告人陈某的供述与上述证据相互印证。
